胖东来12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ytbbs.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20240712"><!-- 付费贴--> <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近日有媒体报道,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一名工作12年的员工因理货时未及时接待顾客,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定解除合法。‌‌</p> <!----></div> 法院的认定,合法么? 太不人性了 也是多少有点飘了 狼影萧萧 发表于 2025-10-16 02:17法院的认定,合法么?
当地知名企业所以各个部门都会向着他,估计赔偿金到位,也就合法了 xxy21 发表于 2025-10-16 05:40
也是多少有点飘了
于东来上次发表关于西贝的言论我就觉得有点象小丑了,知名企业家都有自己的团队,在网上发表意见都不问问团队吗 造神运动 鸡教练 发表于 2025-10-16 06:44
造神运动
哈哈 去过胖东来,服务确实不错 爱看美女的男人 发表于 2025-10-16 05:58
当地知名企业所以各个部门都会向着他,估计赔偿金到位,也就合法了
胖东来很会利用人心,他的这种营销方式确实很成功 狼影萧萧 发表于 2025-10-16 09:28
胖东来很会利用人心,他的这种营销方式确实很成功
开公司,对员工好,卖的东西质量好,那就是好 胖子飘的不轻,看他楼怎么塌 商品的品质好,对待员工好,赢得人心
法院审理查明,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员工刘霞(化名)手持POS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公司依据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判决书显示,刘霞自2009年3月起入职胖东来关联公司,至被解雇时已工作超过12年。
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百货服饰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刘霞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针对此事,河南金纬律师事务所的张扬律师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且已明确告知劳动者,以及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制度中规定的“严重”程度。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支持了用人单位在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前提下的管理自主权。 骨子里的发坏发狠,不给员工机会。 sense1982 发表于 2025-10-16 09:36
胖子飘的不轻,看他楼怎么塌
估计需要很多年,前一段时间他打关于西贝的言论差点被骂,哈哈 狼影萧萧 发表于 2025-10-16 09:39
商品的品质好,对待员工好,赢得人心
对 我去商场,经过每个柜面,都来一句:欢迎光临,里面看看吧。愁死我了,在顾客没有需求的时候,太热情,真有点让人烦 客观看世界 发表于 2025-10-16 09:59
我去商场,经过每个柜面,都来一句:欢迎光临,里面看看吧。愁死我了,在顾客没有需求的时候,太热情,真有 ...
我也是,不喜欢太热情很多时候我都是随便看看,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爱看美女的男人 发表于 2025-10-16 10:02
我也是,不喜欢太热情很多时候我都是随便看看,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人家跟你说话了,你不搭腔,有点不礼貌,每个都搭腔,又累又烦,以前还都进进面看看,现在干脆就不进门了,这是不了解顾客心理,还用多年前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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