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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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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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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好多夫妻共同买房,俩个人买肯定跟一个人买不一样,那么,在夫妻共同买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有几个方面要特别注意,诸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以及申请房贷等方面,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第二,要带齐证件,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第三,提前约定好份额,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但对于实行财产AA制的夫妻,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第四,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有一些夫妻约定共同买房,由于男方出的钱多,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里要部分资金把房贷提前还掉,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如果还款双方没有约定相关合同,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所有权仍是男方所有。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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