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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纪律建设:王化冰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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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25 1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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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王化冰受贿一案。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上半年至202年中秋节,被告人王化冰利用担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股权转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9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化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化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经常抓、反复抓。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每一个人都需牢记的道理。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不仅要严防个别党员干部贪污腐败之手,也要警惕有心之人“围猎”腐蚀之手。行贿不查,受贿不止。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不难发现,不少落马干部的背后,都有“长袖善舞”之人。他们处心积虑拉领导下水,想方设法送票子、钻空子,结果往往是领导干部身陷囹圄,行贿者挣个盆满钵满,甚至还能逍遥法外。随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利剑高悬,不法分子竭力腐蚀、精准“围猎”还能“全身而退”的情况,必将成为“泡影”。把“行贿人”绳之以法,让“围猎者”得不偿失。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着力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我们就一定能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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