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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仓余街14号是位于烟台所城里的四合院,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这里是一所国营粮食商店,烟台人习惯称呼为所城里粮店,粮店提供所城里区域近万人的粮食供应。 那时的粮食供应不仅需要钱币,还要拿着粮证。粮证是个64开大小的小册子,写有户主的名字、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口数目,盖有粮食管理机关的大印和经办人的印签。这个粮证证明你是本划定区域的居民,国家会提供每成年人每月三十斤的口粮,未成年人和重体力劳动者还有军人相应有调整。口粮还要按比例分配细粮和粗粮。这里细粮一般指麦子细加工的食粮,粗粮是玉米、高粱或稻谷加工后的食粮。 依照那个年代口粮供应标准,细粮占30%,粗粮占70%。以一个成人每月定量三十斤粮食计算,细粮只有九斤。大米是粗粮,但是大米价贵,另外经常中断供应,所以大部分老百姓家里餐桌上以玉米面窝头黑面馒头为主食,白面馒头和大米饭大多给老人和孩子食用。 每个月初,大家都会急急赶到粮店买粮,上班时间一到,厚厚的黑木大门大开,这是一个约10米深5米宽的宅院,古代可能是军队屯粮的管理机构,西厢两间屋是付款结账的地方,南屋六间青砖大瓦房是卖粮场所,北屋是仓库,还有个东屋好像有人居住,不知是不是四合院主人,院子中间挖了一个很大的防空洞,防空洞上面覆土40公分种了一些向日葵等花朵。 大家在付款处排队交钱购粮,收款的老师傅戴着断腿的老花镜,胳膊套着蓝色套袖,仔细认真的把你家采购的粮食记在粮证里,仔细核算收费后,把采购粮食种类和分量写在一个小票上,然后小票和粮证放在一起,用铁夹子夹住,铁夹子放在一根铁丝拉起的传送带上的,用力往前一推,铁夹子带着小票和粮证沿着传送带飞到了南屋。 南屋摆着一排敞口的木箱,木箱按照类别分别盛放白面、黑面、玉米面、大米、高粱面等各类粮食,里面的营业员是个胖乎乎有喜相的中年人,他慢条斯理的拿下铁夹子里的小票和粮证,再次审核确认盖章后,拿起粮铲在相应粮斗里按量给你过磅米面,你撑起自带的粮袋,哗的一声,你家采购的粮食落袋为安。 家里有自行车的把粮袋绑在车架上骑回家,没有自行车的,有的居民把婴儿车也当成运粮车。那个时代家庭汽车你是想也别想了。但是我见过一个朝鲜族大妈,她把二三十斤粮食顶在头上,施施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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