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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联合下发通知,我市已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本次调整适用于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按照《通知》要求,若后续评估期内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同比、环比均上涨,则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4月1日起(含)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商品房网签备案的借款人,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按新政策执行。 这一政策出台的依据,是2022年12月30日央行下发的通知,该通知中强调,房价同环比均连续下跌的城市,可自主决定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城房价指数来看,烟台新房价格从去年9月份之后就一直处在下跌区间中,到今年2月,烟台新房价格依然是同环比均下降。 因此,此次烟台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完全符合央行的要求。目前,烟台执行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是央行确定的“当期LPR减20个基点”。 2月份,央行调整5年期及以上LPR,随着5年期以上LPR下调,房贷利率也随之下再次下降——目前国内的LPR是3.95%。烟台执行的房贷利率是减20基点,也就是3.75%。 这就意味着,4月1日起,在烟台购买首套住房,如果被银行认定为优质客户,商贷利率可低于3.75%。如果再减去30个基点,那房贷利率将降到3.5%以下。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连日来包括南昌、九江、新余、赣州、青岛、烟台等多个城市在内,全部宣布自4月1日期,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适用于首套住房,不包括二套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结合前期已经落地的“认房不认贷”“降首付比例”等一系列政策,购房者入市门槛和贷款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有助于释放住房需求,促进今年房地产市场的修复。 随着烟台多项购房利好政策不断落地,会让更多潜在消费者进入市场吗?欢迎在下方留言或者登录烟台论坛,一起来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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